亲爱的新同学:
为使你顺利到校后安心学习、生活,现将报到时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充分准备。
一、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按生源所在地省份的要求,凡由考生自提档案的,必须由本人亲自带来。党、团关系自带或由组织转递均可。
三、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文件要求,新生报到时须将户籍关系迁转至“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兰州市城镇户口(非农业)除外。迁移户籍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学院保卫处报到注册,审核验收后统一办理落户手续;不迁移户籍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保卫处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纳入暂住人口管理。
迁移户籍的新生办理迁、落手续时审核内容如下:
1、《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内容必须一致。
2、《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不准私自涂改或添加其它内容,凡有涂改者,涂改处要加盖公章。
3、《户口迁移证》上的户籍迁往地址必须为“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否则一律不予落户。
4、《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四、根据甘肃省物价局有关批文,我院的收费标准请详见《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0年新生收费标准》。
五、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和健康等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兰州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汽车东站、汽车南站、汽车西站、东岗镇甸子街公交车站、和平什字均设有新生接待站,并有车接送。自行来校的学生可在西关什字乘4路、火车站乘12路、盘旋路乘301路公交车到东岗镇皮革厂站,转乘11路公交车至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 邮编:730101
电话:0931-2185520/5273444/5273555/5273488(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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