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求,遵纪守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工作积极主动,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进取精神;
3.敬业爱岗、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教师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责任心和上进心;
2.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普通话等级证等;
3.年龄45岁以下;
4.具有1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保育员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爱岗敬业、品行优秀,责任心强;
2.持幼儿园保育员上岗证、普通话等级证等;
3.年龄45岁以下;
4.具有1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