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总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计划详见《敦煌市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具体招聘事项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强度与要求。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社会信用良好。1.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2.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2.报名地点:敦煌市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敦煌市总医院行政楼三楼)(1)《敦煌市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4)学历证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6)其他材料:简历1份、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二)资格审查:医院对应聘者提交各项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护理岗位综合成绩=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依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敦煌市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六)录用: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用人单位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敦煌市总医院(敦煌市人民医院):姜丽君(电话:13893737138) 敦煌市总医院中医分院: 徐 丽(电话:13629379561)敦煌市总医院社区分院: 罗云婷(电话:18919469487)敦煌市总医院莫高分院: 王 霞(电话:18919415042)敦煌市总医院孟家桥分院:李海燕(电话:18793747778)敦煌市总医院七里镇分院:郑洪丽(电话:15293728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