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我市幼儿园教职工短缺的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敦煌市城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教师12人(非正式教职工身份,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敦煌市幼儿园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分别以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敦煌市教育局会同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2022年敦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城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专业要求的敦煌户籍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敦煌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应聘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执业资格: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名应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录取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招考人员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学历教育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学历教育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岗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虽然一致,但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允许报考。
酒泉敦煌市教育系统招聘幼儿教师12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