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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月历
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 15:56:08 点击:2041

庆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庆阳市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士兵放宽到具有高中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之前,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

6.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8.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9.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邪教组织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5)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时其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10.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吋照片6张(背面注明姓名,并附jpg格式电子版,大小50—200kb,文件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身高、身体外观等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初测,初测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5.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人员通过“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www.qysgaj.gov.cn)打印并填写《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吋照片打印电子版,一式三份),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二)笔试(占综合成绩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核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1月17日至1月18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公安信访大厅(庆阳市公安局安化西路)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www.qysgaj.gov.cn)统一公布。

(三)面试(占综合成绩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职位要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告。招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任何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www.qysgaj.gov.cn)。

(六)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www.qysgaj.gov.cn)公布。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内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人选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www.qysga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

(九)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市公安局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聘用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工资标准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2800元。试用期满后,除基本工资外,按规定发放工龄、岗位、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四、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等情况,届时将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庆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45993225)。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45993043)。

附件:

http://www.qysgaj.gov.cn/gaxw/tzgg/15310182.shtml

1.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简表.xls

庆阳市公安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