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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9-22 14:53:42 点击:3539

01.发放对象


对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孤儿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因休学、延期毕业等原因列入2021学年就业计划的毕业生,不得重复享受(2017级入学学生,不得享受)。

注意:只针对2021届毕业生,即2018年入学学生且能正常毕业的学生。申请人符合多项政策的,只需提供其中一类资料,不用重复提交。提交的原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退回给毕业生。


02.审核内容


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在各班级群内下载。


请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

《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注意:同时提供申领人本人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银行账号。


根据困难类别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本人1.身份证复印件、2.低保证、3.户口本4.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派出所开具)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5.2020年二季度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单)等材料原件

注意:除身份证外,其它4项材料均提供原件。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家庭成员《残疾人证》、3.户口本4.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原件

注意:除身份证外,其它3项材料均提供原件。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3.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4.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比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注意: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外,其它2项材料均提供原件。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当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待遇记录3.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派出所开具)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注意:除身份证外,其它2项材料均提供原件。


5、身体残疾的毕业生


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残疾人证》(本人原件)。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贷款合同(需提供2020年-2021年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合同原件请在贷款银行网站查询下载)。







7、孤儿毕业生


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持有《儿童福利证》的成年孤儿毕业生(原件)。


以上资料请各位同学尽快准备,交由系部进行统一审核,截止日期暂定为9月28日,具体以兰州市人社局审核通知为准,如有提前另行公布。

各系负责老师:

教育系:姜   怀老师

健康管理系:李春青老师

文化和旅游管理系:魏玉文老师

信息技术系:白兴东老师

财经商贸系:马康宁老师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31-519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