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七里河区政府院内(公交集团对面)3号楼10楼会议室。
3.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居住证明及以上材料复印件;
(2)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入党积极分子证明;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蓝底);
(4)有党务工作经历的提供党务工作经历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党务基础知识和党章、党规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6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为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录取人员。如发现有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考察
初步录取人员确定后,由七里河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由七里河区委组织部、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对人员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由七里河区委组织部、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岗前业务培训。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继续留用;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