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 规章制度
· 学籍信息
· 学信管理
· 奖励资助
 
学籍管理 >> 学籍信息  
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学籍学历信息核对及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4-13 9:33:42 点击:7902
各系、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新华社甘肃分社对学籍学历管理和图像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为顺利完成我院2013年毕业生学籍学审核和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招生就业处学籍科对2010年入学学生进行学籍学历数据预审核和学历图像信息采集,要求各系、各班配合我处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安排,请各系督促班主任做好以下事项:
一、学籍学历信息核对要求
1、考生号,参加高考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写的考生号码,已入教育部学籍库,不允许其修改;
2、学号,入学后由学校教务处编写的学生编号,除复学、保留学籍、降级个留级学生外,其他学生学号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更正;
3、姓名,指参加高考时所使用的名字,按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姓名必须与高考准考证和教育部学籍库中的名字一致,如有特殊问题(如出现别字、缺字或“*”、“?”、“空格”代替的字),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籍科进行备案上报;
4、曾用名,是指进入大学后进行了更名或改名的学生所填写的内容,更名的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改姓的学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公证书》到学籍科进行备案上报;
5、性别,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改,如确属地方招办或学生自己填、涂表造成的错误可以申请更正,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籍科进行备案上报;
6、出生日期,如确属地方招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学生自己填、涂表造成的错误原则上可以申请更正,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籍科进行备案上报;
7、身份证号,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改,如确属地方招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学生自己填、涂表造成的错误原则上可以申请更正,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公民身份号码更正(变更)证明原件到学籍科进行备案上报;
8、政治面貌,可以变更,从群众依次变更为共青团员、预备党员和中共党员等;
9、民族,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民族事务委员会证明原件到学籍科进行备案上报;
10、录取专业是指学生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查询后与所学专业有异的,请在备注中注明原专业;
11、生源所在地是指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区域,精确到省、市、县(区);如确因父母工作调动或户籍变更,请携带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没有工作的需提供街道、社区或乡镇政府、村委会出具的便函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加印变更记载页),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籍科备案上报;
12、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如不签字或别人代签,导致学籍学历撤销或出现其它问题各负其责;
13、表中无学生信息的,要求学生本人自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学籍科查询核对。
二、学历图像信息采集要求
1、我院2013年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定于4月26日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6月中旬进行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网上核对(确认)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2012年高等教育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2010级在校生和学籍异动至2010级的学生,以及2012年毕业但未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
3、新华社返回的图片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和拍摄序号”五种信息,图片用以毕(结)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学历注册、学信档案、学历认证等用途。
4、拍摄结束后,请各班班主任务必通知所有学生于40天后(6月中旬)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目前此项功能合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信息如有错误,学生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标注并提交审核,后务必到学籍科(1#教学楼413办公室)进行更正;如无错误,也需“确认”信息。
5、拍摄时间预计1天,请各系统筹安排系干事督办,10级班主任做好对其所带班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拍摄以系、班级为单位进行,不零散拍摄。
6、拍摄时由各班班干部配合新华社工作人员确认学生信息,望班主任做好安排工作。
7、拍摄时段如有课程安排,请各系统筹协调有课的班级按序完成此项工作后继续上课。
8、拍摄严格按照流程顺序进行,各班级按照时间安排需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场地进行整队,拍摄时必须按学号递增顺序排队进行拍摄,拍摄过程中不允许吵闹和滋事,更不允许互换位置,希望各班按序快速完成拍摄工作。
9、2013年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费用、学历证书征订费用,由各班统一收取,于4月19日前汇总我处后上交相关部门;2012年毕业生补拍,请通知补拍学生于4月23日至4月25日到学籍科登记拍摄信息,费用自交新华社工作人员,班主任不予收取。
10、拍摄地点暂定为3#教学楼2楼202、204教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参加拍摄的同学请着装整洁,化妆适当,请勿穿纯白色或带毛边衣领的外套。
本次学籍学历信息核对和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关系到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毕业证书、学信档案、学籍认证、学历认证、人事派遣、电子证书等相关工作,避免因错过此次核对和拍摄机会而造成的损失,要求各系及班主任做好动员与组织实施工作,出现问题各负其责。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