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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0 10:25:52 点击:5215

各系: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各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就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按照“关于印发《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兰外院发【2009】132号)和“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兰外院就【2011】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的目的和意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方位考核,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理清今后工作的思路,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考评组织

    考评工作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牵头,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三、考评方式

    考核采用“各系自评和学院考评”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各系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进行自评,得出自评分数,然后由学院考评小组在各系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得出考评分数。考评结果以学院考评分数为准。

    四、考评过程

    (一)各系自评

    对照《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方案》中的内容要求和考评办法逐项提供(原始)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并逐一进行严格自查,打出自评分数。2、并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本系特色做法,创新做法等等。

    (二)学院考评

    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日常考核记录及工作实绩,对考核单位进行量化打分,考评结果上报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结果通报与表彰

    学院对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1、先进集体。就业率为主,签约率为辅,综合成绩为前三名的单位(系)有资格参与先进集体的评选,按照总分的高低奖励第一名,第一名奖励3000元,同时授予学院“2012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先进个人。各系依据本系目标责任书就业率、签约率的情况,推选1-2名学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各系对推荐的人选对象,要坚持条件、保证质量;在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做到公正透明、教职工公认。最终学院根据各系实际推选情况,评选出 “2012年学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3名,颁发奖金,给予1000元奖励。

    五、材料报送:各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自评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加盖本系公章)请于12月13日下午5:00之前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文件精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思想,通过此次考核,努力把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实、做好,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各系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依据指标体系扎实、认真地做好自评工作,抓紧进行相关建设,收集、整理、汇总各类文档资料,确保按时备齐所需材料及自评评分表。

    (三)各系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本系2012年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寻找差距、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整改与落实,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健康、顺利开展。

    附件: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自评表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