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法律法规、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 |
胡春华 |
国务院副总理 |
副组长 |
张纪南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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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向阳 |
国务院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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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祖才 |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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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铁慧 |
教育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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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蔚平 |
财政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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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永祥 |
退役军人部副部长 |
成员 |
徐南平 |
科技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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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平 |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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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力军 |
公安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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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成付 |
民政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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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钧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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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军 |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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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 |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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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克明 |
商务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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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 |
人民银行副行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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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洪斌 |
国资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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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瑞标 |
税务总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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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军 |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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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超 |
统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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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青平 |
扶贫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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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地春 |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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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振邦 |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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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冬梅 |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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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凯 |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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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经荣 |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