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人社通[2019]168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2019年一季度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单)等材料原件。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残疾人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或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比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当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待遇记录,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身体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内(第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贷款合同或各高校根据本校助学贷款资助中心确认,加盖公章的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二、要求:
1.各系及时通知2019届毕业生严格按照发放要求准备材料,系部进行初审,不得重复申领,确保每人只享受一次。
2.各系填写花名册时,按照相关字段内容填写完成,开户行和个人银行账号,毕业生必须提供学院统一的银行卡(农村信用社)。
3.各系要对毕业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省厅要对初审把关不严,复审未通过比例超过5%的学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要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记入毕业生学籍或个人诚信档案。
2019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doc
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29日 |